医院人员配备要求
_、床位:
住院床位总数张以上
三、人员:
(一)每床至少配备1.03名卫生技术人员;
(二)每床至少配备0.4名护士;
(三)各专业科室的主任应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
(四)临床营养师不少于2人;
(五)工程技术人员(技师、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人员)占卫生技术人员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
三、人员配备(30分)
医院应配备与其功能、任务和规模相适应的卫生技术人员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除引应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夕卜,还应满足下列条件:
(一)实际从事临床护理工作的在编护理人数不少于卫生技术人员总数的50%,病床床位与病房护士之比不少于1:0.4,具有大专以上护理专业毕业文凭者不少于护士总数的20%,护理部正、副主任,内、外、妇、儿、急诊科、手术室及重点科室护士长应具有副主任护师以
上技术职务,主管护师、护士结构合理(10分)
(二)主任、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住院医师机构合理。(6分)
(三)各一级科室和重点二级科室主任应具有主任医师技术职务,一般二级科室主任应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技术职务。(7分)
(四)营养人员(具有营养士以上技术职务的人员)与床位比为
1:(4分)
(五)输医院床位数、手术例数、用血量及工作实
际情况确定。(3分)
医院医院,适当增加人员比例
新生儿医护人员配备
医师人数与床位数之比应不低于0.3:1护士人数与床位数之比应不
低于0.6:1
手术麻醉人员配置合理。
1.麻醉医师人数与手术台比例应不低于2:lo
2.手术室护理人员人数与手术台比例应不低于2.5:lo
3.每张手术台配备一名麻醉住院医师及一名主治及以上的麻醉医师。麻醉后复苏室合理配置,
麻醉后复苏室床位与手术台比不低于l:3o
2.麻醉复苏室配备医护人员满足临床需要,至少有一位能独立实施麻醉的麻醉医师。
急诊:
急诊科固定的急诊医师不少于在岗医师的75%,医师梯队结构合理。
急诊科固定的急诊护理人员不少于在岗护理人员的75%
1.急诊医师以主治以上职称为主体(在岗N70%)。
2.急诊护理人员以护师以上职称为主体(在岗N70%)。
重症医学床位设置与人力资源配置符合《重症医学科建设与管理指南
(试行)》的基本要求
1.医院总床位的比例2%?5%。
2.医师人数与床位数之比不低于0.8:1,护士人数与床位数之比
不低于2.5?3:lo
3.保持适宜的床位使用率,每天至少应保留I张空床以备应急使用。
护理单元护理人员人力配置的依据和原则
每位护士平均负责病人数W8人,
1)临床一线护理人员占护理人员总数N95%。
(2)病房护理人员总数与实际床位比0.4:lo
(3)ICU护士与实际床位之比不低于2.5-3:lo
(4)手术室护士与手术间之比不低于3:lo
1.病房护理人员总数与实际床位比不低于0.5:1(床位使用率N93%)。
2.病房护理人员总数与实际床位比不低于0.6:1(床位使用率N96%,
平均住院日小于10天)。
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医院规模任务的需要
各级各类卫生技术人员配比合理。
(1)卫技人员与开放床位之比不低于1.15:1。
(2)卫技人员占全院总人数》70%。
(3)护理人员占卫技人员总人数,50%。
(病房护士:实际开放床位N0.6:lo
病房护士与病房实际开放床位之比不低于0.4:1
主要临床、医技科室均配有高级卫生技术人员,配备主任医师/或正高职称的科室N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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