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6月17日曾发布文章
大竹女子生出一小孩无眼珠,右脚只有3个指头...
后续怎样了呢?我们来看看红星新闻的报道
小孩在在未出生之前
医院做过5次四维彩超检查
检查结果均显示正常
这倒底是怎么一回事呢?
怀孕5次四维超声检查
生下残疾宝宝
近日,大竹胡先生在网上发帖:孙女在出生之前做过多次四维彩超检查,最后生下的小孩却出现畸形,右脚三个脚趾,右眼眼睑有一大的包块儿,屁股上方尾椎部位出现弯曲,还有轻微的兔唇和听力问题。
胡先生的小孙女(眼部和唇部存在畸形)
胡先生介绍,儿子和儿媳已经生有一个正常健康的女儿,在年,儿子和儿媳王某在深圳打工,后来王某怀孕,年8医院做过彩超检和唐氏筛查,回达州后,于9医院做过四维彩超、11医院做彩超、年1月8医院超声查检,1月20医院做过超声检查。
前后总共5次超声检查,均未检查出异常,最后王某于年1月26医院生下婴儿。医院的《新生儿记录》出生前胎儿情况“右脚见三趾、右眼下眼(部)肿、上嘴唇线不连续”。后来发现孩子腰部“尾椎弯曲”和小孩听力也存在问题。
脚部情况
如今,孩子已经1岁5个月,仍然无法正常行走,带有助听器,也无法喊婆婆爷爷,“从生下来5斤到现在只有12斤”。
医院建议起诉
在孩子出生不久,胡先生医院讨要说法,经过他们的检查之后,“他们说没有责任,喊我们走司法程序”。
医院的四维彩超报告上,检查内容有:“胎儿脊柱:脊柱双光带平行排列整齐;胎儿四肢长骨可见、双足可见,脚趾数目不清”;“胎儿上唇可见,唇线连续”,而胎儿的眼部和听力没有在检查项目内。
在检查下方有说明:超声检查不能排除所有胎儿畸形。其中,超声胎儿四肢不排除手指、脚趾异常;胎儿颜面部不包括眼内容物及双耳,Ι度唇裂不易显示,脊柱侧弯不易检出等内容。
医院的四维彩超报告
针对胎儿畸形的情况,达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支队进行调查,执法人员介绍,医院无责。《卫生部关于印发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相关配套文件的通知中》就产前诊断应诊断的严重畸形指出“根据目前超声技术水平,妊娠16到24周硬诊断的致命畸形包括:无脑儿、开放性脊柱裂、脑膨出、胸腹壁缺损内脏外翻、单心室、致命性软骨发育不全等”。执法人员表示,胎儿出现的其他畸形,不是必查项目,孕妇后来的其他检查不和医院产生直接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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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选自:红星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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