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位医药代表,在医院内被带走

  医院工作服,被处理......

 近日(6月25日),医院、四川省医学科学院两院盖红章发出:《关于对赛诺菲制药有限公司医药代表付某处理情况的通报》。

  (图片来源:药吃瓜)

  根据通报内容,知名药企赛诺菲制药有限公司的医药代表付某,医院工作服,医院工作人员试图进入第一住院部病区,被保卫部值守工作人员及时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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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院表示付某的上述行为,医院疫情防控和对医药代表管理的相关规定。经医院研究决定,对付某的违规行为作出如下处理:

  1、将付某列入我院供应商工作人员黑名单

  2、禁止付某两年内(年6月25日至年6月24日)进入我院医疗区域从事与医疗业务相关的工作。

  3、同时,建议赛诺菲制药有限公司切实加强对员工的教育管理。

  医院要求,代表以后拜访需要提出申请,未提前预约的代表,医院进行学术拜访等工作,如若违反规定,将直接停药,另外如果再有盗用工作服医院工作人员等行为,下次发现将直接移交公安机关!

  可以看出,医院方面并没有赶尽杀绝,对付某的处理也主要是起到警示的作用。而且从发布的约束医药代表来访中明确,医院预约、登记后,医药代表可以拜访该院的。这样做明显有助于提升拜访的透明度。

  值得注意的是,随着各地对医药行业的严查,医药代表的圈子并不“安静”,近期,就有医药代表被抓、违规推广被停药的消息频出。

  如:据“医药招聘”分享,6月4日,医院披露了一则通知,天津某药业医医院医院对代表拜访的相关要求,医院经研究,对公司产品“××注射液”作出停止采购的处理决定。

  更早之前,医院通过其官方平台发布通知称,医院门急诊区域。通告显示,根据近期多次信息反馈,医院发现有少部分医药代表无故擅自进入门急诊区域活动,甚至进入医生诊室进行非诊疗活动,扰乱医疗秩序,目前经调取监控,已锁定部分医药代表与相关医师,如再次发现将根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必要时医务处将暂停医师处方权和职业资格。

  不备案,医院

  其实,根据已经落地的《医药代表备案管理办法》规定,自年12月1日起,所有医药代表从业行为必须合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不得鼓励、暗示医药代表从事违法违规行为;不得向医药代表分配药品销售任务;不得要求医药代表收款和处理购销票据。

  并且要求医药代表不得未经医疗机构同意,开展学术推广等活动;不得承担药品销售任务,收款和处理购销票据;不得参与统计医生个人开具的药品处方数量;不得对医疗机构内设部门和个人直接提供捐赠资助赞助。

  也就是说,随着医药代表备案制度的实施,没有备案的医药代表将无法开展学术推广的活动,医院不同意的情况下,医药代表也不能进院进行推广。

  此外,随着各省区持续执行《医院巡查工作方案(—年度)的通知》,在接下来的几个月内,国家卫健委将医院巡查工作,将医院进行巡查,医院巡查天数原则上不少于7天。

  所以从上述种种政策的实施来看,医药代表将面临难度更大的院内推广。

  医药代表转型成为趋势

  从现有的政策来看,带金销售的路必然是越走越窄,医药代表必须转型,学习如何通过技术咨询、学术推广来加强院商之间的合作。而对于药企,则需要培养医药代表的学术能力,适应新变的医药环境。

  从近期各省采购平台执行的《建立药企信用制度》来看,该制度要求企业承诺不进行医药贿赂行为,且药企对其雇佣人员或具有委托代理关系的经销企业为己方药品或医用耗材实施失信行为承担责任。一旦药企被查出存在贿赂等行为,那么将会受到警告或是取消药品中标资格。所以,只有帮助医药代表转型,药企才能更好的规避其存在的违规风险。

 来源:药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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