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乡一表兄妹隐瞒事实登记结婚法院宣告婚姻

近日,西乡县法院审结一起特殊的“离婚”案件,法院在查明双方当事人之间存在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基础上,当庭宣告双方之间的婚姻无效。

  

  据了解,原告小菊的父亲与被告大明的母亲是同胞姐弟,小菊和大明系表兄妹关系。年小菊在西安上技校期间与在校外做服装生意的表哥大明恋爱并同居生活,后生育一子,年7月18日,他们隐瞒事实,到西乡县婚姻登记处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随着时间的推移,他们在生活中逐渐出现各种矛盾,小菊遂诉至本院要求与大明离婚。法院在查明原、被告之间存在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基础上,没有支持原告要求与被告离婚的诉讼请求,而是依法宣告双方之间的婚姻无效,并对双方的未成年子女抚养问题另案进行了处理。

  

  我国《婚姻法》第七条规定,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第十条规定,有禁止结婚情形登记结婚的,该婚姻无效。小菊与大明的婚姻系无效婚姻。而且,医学证明,近亲结婚会使后代遗传性疾病的发病率极大增高。

来源:西部网

西乡之窗延伸阅读:必知近亲结婚的危害

近亲结婚的危害有哪些?近亲结婚不仅使后代中隐性遗传病的发生率提高,而且使多基因遗传病及先天畸形发生率增高。一般来说,血缘关系越近,遗传病发病率越高,血缘远的患遗传病的可能性就越小。

  1、近亲结婚会大幅度提高隐性遗传病的发病率。有资料表明,近亲结婚子代患隐性遗传病的几率是非近亲结婚子代的倍。

  2、一些多基因遗传病的发病率,近亲结婚也高于非近亲结婚。据统计,先天性心脏病、无脑儿、脊髓裂变等多基因病,近亲结婚子女发病率约为1.64%,非近亲结婚子女发病率仅为0.57%。

  3、近亲结婚后代的早期死亡率和畸形率也都高。

  4、近亲结婚会带来体质下降,体重减轻,身高变矮。

  近亲结婚,是指三代以内有共同的祖先,如果他们之间通婚,就称为近亲婚配,也叫近亲结婚。

  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禁止结婚的情形之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直系血亲,是指生育自己或自己生育的上下各代血亲,即所谓己身所从出或从己身所出的血亲。上溯至父母、祖父母、曾祖父母等,下至子女、孙子女、曾孙子女等,皆为直系血亲。

  旁系血亲指双方之间无从出关系但同由一共同祖先所生的血亲。如同源于父母的兄弟姐妹,同源于祖父母的伯、叔、姑至侄子女之间,堂(表)兄弟姐妹之间皆为旁系血亲。同父母所生者为全血缘亲属,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所生者,为半血缘亲属。

  不能近亲结婚的范围

  1、父母和子女之间、爷爷奶奶和孙子孙女之间、姥姥、姥爷和外孙子、外孙女之间,当然不能结婚。

  2、和自己的伯伯、叔叔、舅舅、姑姑、姨母不能结婚。

  3、和自己的亲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不能结婚。

  4、同源于父母的兄弟姊妹(含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姊妹)。即同一父母的子女之间不能结婚。

  5、不同辈的叔、伯、姑、舅、姨与侄(女)、甥(女)。即叔叔(伯伯)不能和兄(弟)的女儿结婚。

  6、姑姑不能和兄弟的儿子结婚;舅舅不能和姊妹的女儿结婚;姨妈不能和姊妹的儿子结婚。

  至于老百姓常说的“远房亲戚”,一般都没有直接的血缘关系,不属于禁止结婚的近亲属范围。

百度“近亲结婚的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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