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巧芳(化名)年龄28岁
因为怀孕,巧芳暂时放弃了找工作的念头,每天在家煮饭、打扫卫生照顾丈夫。
瘦小的巧芳身体本就不好,再加上广东忽冷忽热的天气变化,怀孕两个月的她染上了伤寒,因为是头胎,再加上夫妻俩都是从农村出来,医疗知识比较匮乏,遇到这种事,他们都束手无策,买了点感冒药吃了。
吃了几天感冒药,巧芳的病情马上好转了。可谁知这竟是噩梦的开始。当巧芳把孩子生下后,医生竟告诉他们:因孕期服用了不明药物,阻碍了胎儿脑部发育,导致孩子先天愚形。
一、孕妇机体生理特点
妇女从妊娠开始到产后哺乳终止期间,由于孕育胎儿、分娩及分泌乳汁的需要,母体要经受一系列的生理调整过程,对多种营养素的需要较正常时增加。
一是要提供能满足胎体生长发育和乳汁分泌所必须的各种营养素;
二是要满足自身的营养需求,达到预防可能出现的母体和胎体营养缺乏及某些并发症的目的。
因此,保证妊娠期和哺乳期的合理保健对母体健康和婴幼儿的正常身心发育有着重大的意义。
(一)妊娠期生理特点
血液循环系统的改变
生理性贫血:血容量开始增多,到怀孕第32-34周时达到高峰,血浆容量的增加比红细胞增加的多,使血液稀释,所以出现生理性贫血。
白细胞:孕7周白细胞数开始增多,不要以为有炎症了。
凝血功能:增强,孕妇血液处于高凝状态,为产后胎盘附着面迅速止血,防止过度流血。
心血管的改变:心脏略有增大;心率增加10-15次/分。
消化系统的变化:早孕反应和食欲改变,喜食咸、酸食物和水果;肠蠕动减慢,食物在消化道滞留时间延长,容易便秘。
泌尿系统的变化:母体和胎儿代谢产物增多,肾血流量增加,肾功能负担增加;
糖尿:肾小球滤过增多,肾小管重吸收功能增加不足,排出葡萄糖、氨基酸等,产生糖尿;
水肿:妊娠期间,体内水分贮留增加,长时间站立或坐位的孕妇,下肢血液循环不畅,出现凹陷性水肿;仅有下肢凹陷性水肿者而血压正常,属生理现象;出现上肢或面部水肿者,应密切注意,排除妊娠高血压综合征。
内分泌系统的变化:雌二醇、黄体酮(孕酮)等激素大量增加,刺激子宫、胎盘、乳腺增长;
体重的变化:孕妇体重随妊娠月份而增加;健康妇女平均增重12~15kg;即使是肥胖妇女也要增重也不应小于6kg。
孕妇生殖系统变化二、胎儿血液循环:
(一)正常胎儿的血液循环
胎儿时期的营养和气体交换是通过脐血管和胎盘与母体之间以弥散方式进行交换的。
胎儿期供应上半身的血氧含量远比下半身为高。
正常胎儿血液循环特点:
(1)营养和气体交换是通过脐血管和胎盘与母体之间以弥散方式进行的。
(2)胎儿体内各部位大多为混合血,含氧程度不同:肝脏含氧最丰富,心、脑和上肢次之,而腹腔脏器和下肢含氧量最低。
(3)静脉导管、卵圆孔、动脉导管是胎儿血液循环的特殊通道。
(4)胎儿时期左、右循环系统都向全身供血,肺无呼吸,故只有体循环而无有效的肺循环。
胎盘:
胎盘的结构非常复杂,内有两套血液循环:一套与母亲血液循环系统相通,另外一套则与胎宝宝血液循环系统相连。
两套血液循环在各自封闭的管道内循环互不相混,但可以进行物质交换。
胎宝宝所需要的营养物质和氧气,由孕妈妈血液进入胎宝宝血液;
而胎宝宝的代谢废物和二氧化碳则由胎宝宝的血液进入孕妈妈血液,通过血液循环排出体外。
三、胎儿的药物代谢
1、胎盘的药物转运功能
胎盘具有生物膜的一般特性,药物可通过此生物膜在母体与胎儿间转运,但胎盘对药物的通过有一定排斥性,通常将这种排斥称为“屏障”,药物通过此“屏障”在母体与胎儿间转运,因此胎盘屏障是药物的转运部位。
2、胎儿的药物代谢
胎儿的药物代谢主要在肝脏进行,胎盘和肾上腺也承担某些药物的代谢任务。
1.肝脏代谢
自妊娠三个月起,胎儿肝脏开始具有代谢药物的能力并逐渐成熟。
但与成人相比,其代谢能力低仅为成人肝脏药物代谢酶水平的30%~50%,因而出现某些药物浓度高于母体,胎儿药物浓度较母体高一倍或数倍,对代谢产物具有毒性的药物,易呈现致畸作用。
多数药物代谢后其活性下降。但有些药物的代谢产物具有毒性。
2.肝外代谢
与成年人相比胎儿肝外代谢所起的作用较大,主要发生在胎盘和肾上腺。
胎盘含有药物代谢酶,对多种内源性及外来物质代谢起着重要作用。胎儿的肾上腺比成年人大,且具有较高的细胞色素P酶活性,对药物的生物转化起着较重要的作用。
3.胎儿的药物排泄
妊娠11~14周开始胎儿肾已有排泄作用,但肾小球滤过率低,药物及其代谢产物排泄慢。
肾排泄并不是十分有效的排泄途径,因为经肾排泄的药物或代谢物转入羊水又被胎儿吞咽再吸收。
药物及其代谢产物通过胎盘屏障向母体转运是最终排泄途径。
四、妊娠期药物对胎儿影响
药物对不同时期胎儿的影响根据妊娠的不同时期,产生的影响是不同的。
受精和着床期用药注意:从受精起到怀孕17天(2周)左右。受精后1周内,受精卵尚未着床于子宫内膜,一般不受孕妇用药的影响;受精后8~14天内,受精卵刚着床于子宫内膜,胚层尚未分化,在这时期内,药物有何作用知之尚少,通过动物试验可了解到某些药物的作用。
在药物的作用下,受损的胚胎往往引起流产。但是,有些药物在体内潴留时间较长,故想要怀孕的妇女也应注意,要求在受精前15~30天停药,以保证安全。
精子的质量也是一个重要的决定因素,在受精期间,男方服用药物可能影响胚胎的质量。
器官形成期用药注意:受精后3~12周是胚胎发育的重要阶段,各器官的萌芽都在这阶段内分化发育,细胞快速分化、生长,这种快速分化增殖的细胞最易受到干扰与抑制,药物影响此过程可能引致若干系统和器官的严重畸形,是导致畸形出现的最危险时期。
在此期内服用一些药物可能造成畸胎,但只有明显的畸形在出生时才可观察到。有一些微小的畸形往往不被发觉,但会影响机体的功能。
有些致畸作用是迟发的,如母亲在怀孕期间服用己烯雌酚,所生下的女孩到青春发育期时可出现阴道上皮癌。
生长发育期用药注意:受精12周后,胎儿多数器官已分化完成,对药物致畸敏感性降低,孕妇用药引起畸胎的发生率明显减少。
但生殖系统仍未分化完全,牙、神经系统的发育贯穿整个妊娠阶段,药物的不良影响主要表现在上述各系统、各器官的发育迟缓和功能异常,此时期用药也应慎重,根据用药适应证权衡利弊做出选择。
如抗甲状腺药可致新生儿甲状腺功能低下症;四环素影响骨和牙的发育;氨基糖苷类可致第八对神经损害;一些可致依赖性的药物引起新生儿药物依赖性(戒断综合征);强烈的前列腺素合成抑制药(如吲哚美辛等)在妊娠后期可致胎儿动脉导管早闭等。
五、对胎儿有害药物大汇总
怀孕期间难免有些不舒服,用药是大家经常选择的途径,对于整个怀孕过程来说用药是非常关键的。计划怀孕时应该从怀孕前3个月就开始慎重使用药物,那么他们有哪些呢?
一、西药
1、抗酸剂:避免使用各种含有铋和碱式水杨酸盐的抗酸剂。
2、四环素类和卡那霉素:服用后可通过胎盘进入胎儿体内,不但能造成四环素牙,还能抑制胎儿蛋白质合成,使胎儿手指和肢体短小,还能导致先天性白内障甚致死胎。
3、链霉素和卡那霉素:导致胎儿先天性耳聋或肾脏损害。
4、氯霉素:抑制胎儿的骨髓造血机能,致新生儿肺出血。
5、磺胺类药物:导致胎儿多种畸形,也可导致新生儿核黄疸。
6、阿斯匹林和非那西汀:导致胎儿骨骼、肾脏及神经系统的畸形,其发生畸形的部位与某一器官形成过程有关。
7、巴比妥类:导致胎儿的手指或脚趾短小、鼻孔通联、精神萎靡等。这类药有口服的鲁米那、速可眠、戊巴比妥钠、异戊巴比妥及注射用的苯巴比妥钠。
8.激素类药:如己烯雌酚、睾酮、孕酮、可的松、肾上腺皮质激素、胰岛素等,均可导致胎儿兔唇、腭裂、无脑儿、脑积水等畸形;如己烯雌酚可引起胎儿内脏畸形和脑积水,生殖腺癌,使男胎女性化,使后代永久性不育。
9、抗癫痫药:三甲双酮、苯妥英钠可引起胎儿脑异常。
10、抗癌药:甲氨蝶呤、白消安、苯丁酸氮芥、环磷酰胺可引起流产、早产、死胎,胎儿多发畸形。
11、另外其他对胎儿有致畸作用的药物,怀孕期间应禁用,如冬眠灵、奋乃静、苯巴比妥、氯氮卓(利眠宁)、甲丙氨酯(眠尔通)等镇静安眠药,都能引起胎儿畸形。
12、口服避孕药也可引起胎儿先天性心脏病。
13、甲苯磺丁脲、氯磺丙脲等口服降糖药,可导致胎儿多发性畸形。
14、应用抗过敏的敏克静,抗癫痫的苯妥英钠和朴痫酮、丙戊酸钠,抗凝血的双香豆素和苄丙酮双香豆素,抗疟疾药氯喹,乙胺嘧啶和奎宁,缩瞳药毛果芸香碱,拟肾上腺素类药麻黄素和鼻眼净,兴奋药苯咪嗪和苯丙胺等,都可导致胎儿畸形。
15、抗甲状腺药:甲巯咪唑、卡比马唑、丙基硫氧嘧啶及放射性碘剂,可使胎儿发生呆小病、甲状腺功能不全、先天性甲状腺肿大、甲状腺癌、先天性甲状腺功能低下及死胎等。
16、利尿剂:妇女怀孕后,随着月份的增加,下肢等处可出现不同程度的水肿,俗称“胎肿”。对于妊娠期水肿,一般不需处理,除非是高度水肿并伴有高血压、大量蛋白尿,医院做适当处理。
利尿剂特别是噻嗪类药物,不但可导致低钠血症、低钾血症,还可以引起胎儿心律失常、新生儿黄疸、血小板减少症。现已证明,在妊娠期间使用利尿剂,还可使产程延长、子宫收缩无力及胎粪污染羊水等。
17、驱虫药:肠寄生虫病,特别是蛔虫症,患者多是采用吃驱虫药和泻药的方法进行治疗,如果孕妇有肠寄生虫病也用此法治疗则十分不利。在妊娠期间,若无紧急症状,一般不要服药进行驱虫。
因目前所用的各种驱虫药均有不同程度的毒性和副作用。此外,驱虫时需要在服药时加些泻药。而泻药可使肠蠕动增快,引起流产、早产,故孕期也不宜使用。
妇女最好是在怀孕前检查有无寄生虫病,若有则应及早治疗,减少孕后的麻烦。
二、中成药
孕妇应忌用的中成药有:
牛黄解毒丸、大活络丹、至宝丹、六神丸、小活络丹、跌打丸、舒筋活络丹、苏合香丸、牛黄清心丸、紫血丹、黑锡丹、开胸顺气丸、复方当归注射液、风湿跌打酒、十滴水、小金丹、玉真散、失笑散等。这些中成药对孕妇均有明显伤害,必须禁用。
孕妇慎用的中成药有:藿香正气丸、防风通圣丸、上清丸、蛇胆陈皮米等。
六、要忌用容易引起流产的药物
有些药物极容易造成流产,孕妇必须慎用或忌用。
(1)可以引起子宫平滑肌收缩的药物要禁用。比如麦角、益母草、垂体后叶素、缩宫素(催产素)、前列腺素、天花粉、奎宁等,这些药物有导致流产或早产的危险。
(2)泻药及强烈刺激性药物要禁用。如硫酸镁、蓖麻油等,由于对肠管的刺激作用,可反射性引起盆腔器官充血和子宫收缩,导致流产,故一般应禁用。
(3)中药中有不少药物会造成“轻则动胎,重则堕胎”的后果
所以根据药性可将一些中药分为妊娠期禁用、慎用和避免单独使用三类。
前两类大多属于重镇、滑利、攻破、峻泻、辛香走窜、大毒、大热的药物。
禁用药物有巴豆、牵牛子、铅粉、水银、大戟、牛膝、商陆、麝香、蜈蚣和莪术等。
慎用的药有附子、草乌、生大黄、芒硝、甘遂、芫花、三棱、刘寄奴、皂角刺、生五灵脂、穿山甲、雄黄和乳香、没药等。
妊娠期应避免单独使用的药物有当归尾、红花、桃仁、蒲黄、苏木、郁金、枳实、槟榔、厚朴、花椒、葶苈子、牛黄、木通、滑石等。
以上药物中,有的对子宫平滑肌有兴奋作用,如麝香、大戟、红花等;有的因有强烈的刺激作用,可引起盆腔充血及子宫收缩,如巴豆、芦荟、芒硝、生大黄、牵牛子、商陆等;狗皮膏药(活血风寒膏)、伤湿止痛膏中含有麝香、三棱、乳香、没药等成分,故不适于孕妇贴于腰部。
七、、忌过量服用维生素
一般人认为,维生素是人体正常需要的营养素,正常情况下对人体无害。但妇女怀孕期间过量服用维生素可造成胎儿畸形。
现已证明,妊娠期服用大量维生素A的孕妇,生出先天缺陷患儿的风险较大,维生素A是视黄醇类的一种,视黄醇类可引起胎儿神经系统畸形,出现脑积水、小脑畸形,也可导致泌尿道生殖器官畸形、先天性心脏病等。
服用维生素B12过量,可造成胎儿短肢畸形和神经感觉功能障碍等。
如果孕妇长期服用大剂量维生素C,胎儿出生后很可能发生坏血病,还可能出现自然流产和死胎。
若维生素D摄入过多,可能引起母体高钙血症,导致胎儿高钙血症,使胎儿骨骼过度骨化。
维生素E过量服用可引起胃肠功能紊乱,时间一长可出现出血、腹泻、肌力下降、血脂增高等症状。
妇女怀孕后,如果出现食欲减退、恶心、呕吐等妊娠反应,为了减轻不适,在医生的指导下可适当服用维生素B6,一般每次5~10毫克,每日3次。
但不要任意加大剂量和增加服药的次数。大剂量服用会出现维生素B6中毒的症状,甚至还能影响胎儿的健康发育,形成维生素B6依赖症。
孕妇有必要服用维生素时,应在医生指导下适当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