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呱呱坠地,发出响亮的啼哭本是一个家庭最为幸福的时刻。然而,对于孩子出生缺陷的家庭来说,这一刻却往往变成了噩梦的开始。加强防治,减少出生缺陷,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成为了一个不容忽视的话题。
根据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新会区出生缺陷项目补助工作规定》,新会区医院出生缺陷项目补助标准。
1.早孕期筛查
唐氏筛查Ⅰ期(NT+β-HCG+PAPP)补助金额:元。
唐氏筛查Ⅱ期(错过唐氏Ⅰ期的可做此项)补助金额:元。
2.孕中期彩超(不论产科二维、三维或常规超声,只补助一次)补助金额:元。
3.可疑畸形产前超声诊断(六大结构畸形:无脑儿、脑膨出、开放性脊柱裂、胸腹壁缺损内脏外翻、单腔心、致死性软骨发育不良)补助金额:元。
4.产前诊断补助金额:元。
5.新生儿疾病筛查(甲低、苯丙酮尿症、G6PD缺乏症等)补助金额:60元。
6.新生儿听力筛查补助金额:86元。
7.缺陷儿引产
职工医保有买生育险的不再补助,无买的补助元;
无买职工医保也无买城乡医保的补助元,城乡医保扣除医保报销后补助元。
符合以下条件可获得项目补助
1.符合生育政策的新会区户籍孕妇(含配偶为新会区户籍);
2.在我区居住半年以上,已办理《新会区居住证》,符合生育政策,计划在我区分娩的非新会区户籍孕妇;
3.在我区各级助产机构出生的新生儿。
如你符合补助条件并自愿接受补助的,医院指定地点办理补助:
1.《广东省生育证明登记》复印件;
2.补助项目的检查报告单。
3.已做检查项目的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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